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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違規日期
- 2023/09/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2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從事土石加工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懸浮固體檢測值21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2.貴公司砂石洗選作業中,惟其製程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備處理,逕排放至場外承受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2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二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