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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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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力森諾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埔美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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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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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違規日期
- 2018/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於107年4月20日產出一批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5.22公噸,委由「嘉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事業廢棄物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8A061410700003),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49日(107年6月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大埔美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大埔美園區一八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大埔美園區一八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