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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4/10
 
            
            
                
- 違規日期
 
                - 2020/03/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辦理「山腳排水上游延伸段治理工程(第四標)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制編號:B107L6Z034-1)」經本局於109年3月4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4月2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4月2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一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沙田路13-16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