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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1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26
違規日期
2020/1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污染源蒸氣鍋爐(E001)之袋式集塵器(A003)因設備故障過熱造成集塵袋濾袋燒破損壞,導致大量黑煙經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至廠區外,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八之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8-3號
統一編號
285042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