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 文號
- 10-111-010001
- 裁罰機關
- 督察總隊
- 處分日期
- 2022/01/28
- 違規日期
- 2021/08/24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C715標已開挖之土石方數量為13萬9,207立方公尺,回填數量為8萬1,207立方公尺,超出「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第4-11頁本計畫變更後挖填土石方統計表所載C715標挖方數量7.7萬立方公尺及回填數量5.2萬立方公尺,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
- 統一編號
- 3599991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