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督察總隊
  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文號
10-111-010001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22/01/28
違規日期
2021/08/24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案C715標已開挖之土石方數量為13萬9,207立方公尺,回填數量為8萬1,207立方公尺,超出「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第4-11頁本計畫變更後挖填土石方統計表所載C715標挖方數量7.7萬立方公尺及回填數量5.2萬立方公尺,與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
統一編號
3599991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