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環保企業社
- 文號
- 44-109-010003
- 裁罰機關
- 花蓮縣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違規日期
- 2019/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月2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發現該公司於108年10月21日,經查申報聯單機具為(AXC-5763),未在48小時內應載運置處理者,業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福興村舊村六街一二○巷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南昌村吉興路一段一五九號
- 統一編號
- 3179382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