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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7-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7/26
- 違規日期
- 2018/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所清潔隊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寶山分駐所警員等於前揭時間、地點進行稽查,查獲由司機黃福淮駕駛受處分人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載運廢棄營建剩餘土石方約14立方米,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另據受處分人委託代表李志昇於107年7月25日行政調查談話紀錄所述皆與常理相悖,受處分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該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中興里嘉豐十一路一段一○○號一三樓之八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三峰路一段8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