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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1/25
- 違規日期
- 2024/1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本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113年11月8日接獲案地民眾陳情案件,本局人員會同秀林鄉公所清潔隊至案地現勘,發現案地本縣秀林鄉上水源段586地號堆置大量廢棄物(廢木材、廢塑膠、一般廢棄物),次查案地非屬行為人登記之「廢棄物貯存轉運設施」或「資源回收物分類場所」,業者未依相關法規規定,於案地執行廢棄物粗分選作業,並污染附近環境,違法事實明確,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花環廢字第1130034310A號函,請行為人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中華郵政於113年11月19日將陳述意見公函送達至行為人登記公司住址,行為人迄今尚未提出相關陳述,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相關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秀林鄉水源村水源九三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秀林鄉水源村水源九三之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