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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謚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1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1/08
違規日期
2017/06/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有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石塊,磁磚,水泥塊,土方)進行加工,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之資格,逕自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民權路三段八五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路一段365號
統一編號
4509688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