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金內冠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內冠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1-02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2/05
違規日期
2011/12/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三路二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三路21號
統一編號
81157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