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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

文號
30-109-050005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0/05/21
違規日期
2020/03/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稽查時雖未排放廢水,惟該分院屬於水污法列管事業,且未取得相關廢水許可證,故逕依水污法第14條裁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鳳信里中正路一段二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鳳信里中正路一段二號
統一編號
945161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