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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29
- 處分日期
- 2023/01/13
- 違規日期
- 2022/1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二路5號從事水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7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運輸車輛離開公司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有附著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另貴公司場所門口及其延伸10公尺之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情形,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1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二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工業二路5號/全嘉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