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文號
20-108-01003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6
違規日期
2018/10/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1號從事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07),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0234-06號)。本局稽查人員稽查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6)於107年10月22日上午因故障致第一段放電電極電流為0,與許可核定範圍不符(4-200mA)。因前述防制設備故障期間該製程仍正常操作中,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統一編號
9196186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