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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4/06
- 違規日期
- 2022/11/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採樣,委託勁原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2.本局於111年11月04日10時25分會同檢測公司及業者代表(廠長)廠內查察,該廠作業中,針對該廠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3)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間為11時04分至11時06分。4.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5.上述紀錄內容已與業者代表確認無誤,後續將俟檢驗結果辦理相關事宜。檢測結果為3,090(排放管道),未符合法規標準。經查該廠排放管道頂部離地高度(h)為19.15m,於「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標準中,排放管道高度18小於h小於等於50m,標準值為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鎮安路32-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