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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違規日期
- 2017/09/15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有關本局105年9月30日(高市環局土字第 10540395000)核定內容中「公有地化學氧化法啟動頻率每季1次」部分,第1季應於106年1月前、第2季應於5月前及第3季應於8月前,以此類推完成;本局106年9月15日至旨揭場址查核時,中油公司無法提出前述應於106年8月前執行之第3季相關紀錄及證明文件;前述情事,貴公司顯有未依土污法第13條「主管機關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意誠里新光社區(意誠段776地號等49筆土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