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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安畜牧場

文號
30-110-04007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28
違規日期
2021/01/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良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 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每日累計水量紀錄、廢水處 理設施之獨立電表未依規定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 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 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生村萬壽路一段一七八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林段1312、1313、131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