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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3/07/24
- 違規日期
- 2023/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2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9)衍生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放置於廠區1樓轉台旁走道上,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貯存於廠區2樓一般廢水貯留槽旁不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一七弄一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2巷17弄1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