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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縉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03999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1/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運作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運作場所應登載通識級1人以上,且應於112年7月1日起,將符合規定之專業應變人員訓練合格人數及等級,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本局於112年8月7日派員稽查,查該公司尚未完成應變人員登載,命限期於112年9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112年8月7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稽查工作單稽查編號:981120814769) 本局於112年10月20日至該公司複查,該公司尚未完成應變人員登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相關運作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十三款規定處罰:一、一年內二次未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規定之等級及人數登載。」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7/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2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9)衍生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放置於廠區1樓轉台旁走道上,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貯存於廠區2樓一般廢水貯留槽旁不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取得貯留許可卻排放廢水於廠外水溝,且本次所排廢水pH 小於2,且108年12月24日及109年1月16日所排放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五倍以上,涉及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另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行政刑罰,移由保七三大三中隊辦理後續事宜。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13日稽查發現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M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與活性碳吸附塔(A002)皆有運作,惟A001監測儀錶pH值計讀值為2.79(許可規定為7~12),另A002監測儀錶之廢氣入口溫度計讀值為69℃(許可規定應20~40℃),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由貴廠後門洩漏出廠外,經進廠查核貴公司表示係員工不慎將電鍍製程暫存槽廢水疏漏至廠外,貴公司疏漏廢水至廠外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8/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8/20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4/06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9/06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