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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違規日期
- 2020/11/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5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48-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1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45 mg/L(限值:100 mg/L)及懸浮固體檢測值:95.5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里豐原大道三段二八六巷五八弄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