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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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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7/27
- 違規日期
- 2021/05/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20日19時14分許前往本市白河區馬稠後里草店198號,見貴行號於鐵皮屋內燃燒棧板、樹枝,因未有效設置防止粒狀物飛散之設施,致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劉厝里自強街八四巷六七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馬稠後里草店1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