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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畜牧場

文號
30-110-04007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26
違規日期
2021/03/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37,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93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24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7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之三四、七○六之六○、七○六之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之三四、七○六之六○、七○六之六六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