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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23
 
            
            
            
                
- 處分日期
 
                - 2021/01/15
 
            
            
                
- 違規日期
 
                - 2020/05/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於109年5月14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55,000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鹽埔鄉新二村新埔路七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