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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文號
23-108-10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02
違規日期
2019/07/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局主辦之工程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4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營建空污費徵收管制編號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記4點。(二)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10點。(四)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五)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六)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6、7、8、10、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六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文藝路富貴路交叉口工地(管制編號:F107F62002-1)
統一編號
1004651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