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文號
41-110-0906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9/11
違規日期
2021/07/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五路洗車場後方芭蕉園(七老爺段1009地號)
統一編號
2603707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