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和牧場
- 文號
- 41-110-030014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03/05
- 違規日期
- 2020/1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許正和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牧場放流口下方有畜牧污泥堆積散發異味致污染水溝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新鐘段一五三一地號,寶厝段三九五地號,寶厝段三九八地號,寶厝段三九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水泉村泉順街387巷30號(新鐘段1531地號、寶厝段395、398、399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