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園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1000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4/01/12
- 違規日期
- 2023/10/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已於112年6月15日離職,有未啟動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代理及未於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之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媽祖路五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馬祖路511號
- 統一編號
- 128163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