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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7-08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8/29
違規日期
2018/04/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新園鄉新房段347-1、347-2、353-1、399~401、349、350、351、352地號辦理工廠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4月25日,申報日期107年8月20日,逾期天數為117日),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四街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新房段347-1.347-2.353-1.399~401.349.350.351.352地號等10筆
統一編號
868996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