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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8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違規日期
- 2018/04/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新園鄉新房段347-1、347-2、353-1、399~401、349、350、351、352地號辦理工廠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4月25日,申報日期107年8月20日,逾期天數為117日),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四街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房段347-1.347-2.353-1.399~401.349.350.351.352地號等10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