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鮮股份有限公司定食屏東家門市部
- 文號
- 40-108-080007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違規日期
- 2019/06/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廚餘最大月產生量為0.77公噸 ,達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6公斤以上應網路申 報之規定,未依規定每月申報廚餘產出、貯存、清理及再 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溝美里仁愛路一八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溝美里仁愛路一八八號二樓
- 統一編號
- 3688554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