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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6
- 處分日期
- 2019/10/15
- 違規日期
- 2019/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EP1080101),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08年7月10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092、7月15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095、7月19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096、7月29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100、7月29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101產生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7月31日之聯單編號Q690161310800102產生無機性污泥 (D-0902),委由「世華貨運有限公司」及「永潔資源有限公司」清運,6批廢棄物分別清除至「冠昇環宇股份有限公司」、「堡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大登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廠 」處理,上述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清運後35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4點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華路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中華路八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