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大茂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茂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6003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6/09
違規日期
2021/04/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發現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計有(1)PH調整池池體尺寸與許可文件不符;(2)除油機、除油暫存槽及細篩機等三項(未登載)與許可文件登載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四五○巷一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450巷1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