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2/03
- 違規日期
- 2019/09/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遮雨設施未覆蓋完全,貯存場之中文標示不全,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