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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工程處)

文號
23-109-05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5/06
違規日期
2020/03/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27日派員至「L10501計畫台中廠至通霄站3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B段)(管制編號:B109L46003-1)」稽查,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車行路徑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5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溪橋與大安區交界處下方河床。(總B段工程:18K+000開始埋設至~28K+700)
統一編號
03707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