粲堂畜牧場
- 文號
- 20-111-010013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1/05
- 違規日期
- 2021/1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粲堂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10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81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段二六六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段266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