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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5/20
 
            
            
                
- 違規日期
 
                - 2022/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社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屏東縣廢甲清字第0022號),經本局於111年4月14日派員至本縣枋寮鄉太源段1033、1034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停放有該社所有之3台清除車輛(分別為車號:KEC-8605、KEC-8883、KEC-8002),查上述3台清除車輛標示之許可證字號為「104屏府廢甲清字第008號」與屏東縣政府核發之「106屏東縣廢甲清字第0022號」不符,形同未標示,前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地利村中山路二段三三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太源段1033、103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