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育明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育明畜牧場

文號
30-110-07004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7/15
違規日期
2021/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育明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畜牧場登記飼養豬隻1,500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臺端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從事豬隻飼育並有廢水產生,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鳳明段九七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鳳明村福安路5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