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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違規日期
- 2016/01/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貴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從事碎解、分類等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之事業,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東成街九十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白地里11鄰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新莊子段1409、14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