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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永興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346932

共 1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7 筆)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0927)於113年10月8日行經新竹工業區西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12/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9-RV)於113年7月17日行經新竹工業區西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9/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0927)於113年5月5日行經新竹工業區西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9-RV)於113年1月19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3/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99-TD)於112年12月1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02/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0927)於112年11月4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8/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0927)於112年5月2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8/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172)於112年5月9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99-TD)於112年2月2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9-RV)於112年2月14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3/04/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172)於112年1月9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8/09/0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貴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從事碎解、分類等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之事業,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另現場圍牆邊貯存廢布料、廢水管、廢塑膠、廢輪胎及鋼筋等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本件依據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1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港安街一段172巷28號廠址稽查,現場發現堆置大量土石方夾雜混凝土塊與少量廢木材、廢塑膠及鋼筋等廢棄物,並用於該處碎解、分類後作為工程之骨材使用;經查收受營建混合物從事上述再利用行為係屬「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所指公告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經本府審查核准再利用機構身分,逕從事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6/01/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