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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38
- 處分日期
- 2021/11/29
- 違規日期
- 2021/09/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廠區現場製程以廢鋁、鋁錠金屬為原料,經熔解爐熔解,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約1,728公斤/批,且廠房使用面積約450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20HP與電熱120KW,經換算合計約13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南路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中直路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