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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壕金屬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654947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廠區現場製程以廢鋁、鋁錠金屬為原料,經熔解爐熔解,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約1,728公斤/批,且廠房使用面積約450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20HP與電熱120KW,經換算合計約13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廠區現場製程以廢鋁、鋁錠金屬為原料,經熔解爐熔解,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約1,728公斤/批,且廠房使用面積約450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20HP與電熱120KW,經換算合計約13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6/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2.25瓦以上,核屬行政原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6/0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2.25瓦以上,核屬行政原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事業廢棄物(廢銅,代碼:R-1302)作為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之原料,此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行為,核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