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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違規日期
- 2018/12/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停止污染源操作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峻銨企業行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於本縣枋寮鄉隆安路112巷內(枋寮鄉北勢段264、266、267、268、285、286、287、319、320、321、338、339、240、250、270等15筆地號)土地堆置土石方超過5000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惟臺端未申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隆山村金榮路一九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北勢段264等15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