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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38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違規日期
- 2020/06/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廢水及污水處理業,督察時發現有機污泥(D-0901)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慶里郡安路七段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海南里郡安路七段一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