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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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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85
- 處分日期
- 2024/05/30
- 違規日期
- 2024/0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月30日會同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鹽X廠聯單編號R850058211106X59申報R-1209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實際收受日期為111年12月8日,再利用完成日期為112年1月9日,再利用時間超過30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八德路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八德路四七號23.2972972972973,120.2750935780629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