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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2004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2/23
違規日期
2016/12/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現場設置有熱媒鍋爐1台,旋風集塵器、袋式集塵器及洗滌塔1台,另設有1排放管道,其鍋爐熱值為6百萬仟卡,其符合公告第3批,熱媒加熱程序,惟該廠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熱媒加熱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六福路二三號
統一編號
4274362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