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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違規日期
- 2023/07/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前於107年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現已改制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下稱南區中心)查獲於本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二小段12 、12之1、12之2、13地號土地填埋有害廢棄物,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後,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於112年4月7日屏環廢字第11231228900號行政裁處書按次處罰在案,並限期該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112年7月11日南區中心會同本局續行稽查,發現上揭違反行為仍未完成改善,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規定續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40002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中山路三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二小段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