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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58
- 處分日期
- 2024/04/30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12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執行檢警環調搜索,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中所產出之有害污泥(A-8301),於111年12月申報產出數量為3.39公噸、112年3月申報產出數量為18公噸及112年4月申報產出數量為3.61公噸;鉛二級冶煉程序中所產出之污泥鉛及其化合物(C-0102),於111年12月申報產出及清除數量為12.85公噸,皆已逾其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出量1.8公噸(A-8301)及1.474公噸(C-0102)之10 %,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逕行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