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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義畜牧場

文號
40-112-060006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3/06/14
違規日期
2023/05/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經查該畜牧場於111年7月至9月期間,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有廢棄物R-0105(廢酒糟、酒粕、酒精醪)申報使用量扣除清運聯單量與貯存異動量不符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里一五街一二六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里一五街一二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