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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6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違規日期
- 2021/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為預拌混凝土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收受燃煤飛灰(R-1106)及燃煤底灰(R-1107)經再利用製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為再利用機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以110年5月24日嘉環廢字第1100014112號函揭露,貴廠分別於110年3月及4月間,收受多筆嘉義縣「福豐預拌混凝土廠」貯存之燃煤底灰,並開立清運至處理廠證明單(蓋有貴公司及負責人章)。本局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廠申報營運紀錄,發現貴廠收受上揭廢棄物無相關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城西里恆公路九○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恆公路九○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