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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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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7/08
- 違規日期
- 2024/06/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勾稽112年4月至113年6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3年6月19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下列事項:1.申報製程產出廢棄物(R-0799廢木材混合物)截至113年2月底止為24公噸,惟113年3月將該項廢棄物(R-0799廢木材混合物)申報為零。另查,貴公司申辦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解除列管資料,其中檢附委託紳鴻有限公司於113年3月份清除事業廢棄物「基隆市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過磅單」共8張(3/13-94.45噸、3/14-2.92噸、3/14-10.11噸、3/19-9.6噸、3/20-9.38噸、3/20-5.38噸、3/21-9.75噸、3/22-3.3噸),共計59.87公噸。2.再查,貴公司清除上述廢棄物(D-0799廢木材混合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以連線申報聯單遞送方式辦理,致廢棄物網路申報內容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業已違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略以):五、連線申報聯單遞送方式:(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各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四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四七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