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010029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8
- 違規日期
- 2018/10/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領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及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排放管道P001異味稽查檢測作業,其檢測結果為5,50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3月0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四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四路三五號
- 統一編號
- 5100806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