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大發廠
統一編號:51008069
共 1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5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光華路9號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10),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4年2月21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140221-001、背景值0.5 ppm、檢測值3,388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罰鍰金額
- NT$2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光華路9號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10),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4年2月21日稽查時發現貴廠前開製程粉體投料口(元件編號:1140221-106、1140221-109)未有效收集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值:2,308 ppm、2,144 ppm),致逸散於投料室集氣後淨排大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3年7月30日派員至貴廠督察,發現貴廠113年5月申報廢玻璃纖維貯存量為6.5公噸,113年6月申報貯存量為0公噸(無產出廢玻璃纖維),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玻璃纖維清運量6.5公噸(代碼D-2410)清運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2/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從事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22-03號),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督查作業,督察時製程作業中,現場M01製程廢氣收集至廢氣焚化爐前設有一緊急排放管道,惟該緊急排放管道未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2/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從事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6,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37-04號),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督查作業,督察時製程作業中,M06製程配置作業區(E602)設有側吸管道收集原物料單體、苯乙烯開蓋入料時逸散之粉塵粒狀污染物,現場經與空污專責人員確認其粒狀污染物經由過濾器收集後再由管放口排放,與固定污染源許可登載為廢氣密閉收集後由廢氣焚化爐(A001)處理再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不符,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1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星光環保有限公司」111年3月7日清運車輛(車號:KEB-6856)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廢塑膠(廢塑膠類需破碎至長十五公分、寬十公分以下),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二、(四)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廠領有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及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排放管道P001異味稽查檢測作業,其檢測結果為5,50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係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事業,本局於106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該公司異常情形如下:廢棄物C-0301自105年7月份產出,至今已超過法定貯存一年之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精科廠)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精科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精科廠)現場發現原料丙烯酸樹脂105年用量為39.9kg/Y(許可30 kg/Y),已超量33%,甲醇105年用量38.2 kg/Y(許可12.1 kg/Y),已超量215.7%;另防制設備A001、A002活性碳吸附設備更換活性碳之更換量各為180~200 kg/次,惟105年7月21日更換170 kg/次,105年10月20日更換160kg/次,106年2月8日更換250 kg/次,皆未符合許可登載之更換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07/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5/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